关于上海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

发表时间:2023-09-13 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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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注: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三、办理方式和渠道

(一)集中汇缴:本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缴费。

(二)批量扣款: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税务部门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款。

(三)自行缴费: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随申办”App或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参保登记,于5个工作日后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指定银行网点现场缴费,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微信、指定银行、上海税务官网电子税务局、云闪付等渠道在线缴费。

2023年度参保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指证件有效结束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后)的人员均纳入续保范围,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

四、起止日期

本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自2023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3年12月25日结束,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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