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人口和民族概况(鞍山在哪个省哪个市)

发表时间:2023-09-06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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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简称鞍,辽宁省省辖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因市区南部一座形似马鞍的山峰而得名。鞍山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辽东半岛中部,位于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鞍山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工业城市、新中国钢铁工

鞍山,简称鞍,辽宁省省辖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辽中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因市区南部一座形似马鞍的山峰而得名。鞍山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辽东半岛中部,位于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

鞍山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工业城市、新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中国第一钢铁工业城市,有着“共和国钢都”的美誉,因盛产岫玉,故而又有“中国玉都”之称。鞍山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也是中国综合实力30强城市。[3]鞍山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和国家名胜千山。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根据《鞍山市2010年第六次中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鞍山市人口为3645884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850084人,占50.74%;女性人口为1795800人,占49.2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02。

2018年全市户籍总人口341.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2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147.6万人。在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82.9万人,农村人口158.9万人;男性171.4万人,女性170.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50.15%和49.85%。全年出生人口2.1万人,其中,男性1.1万人,女性1.0万人,出生率为6.1‰;死亡人口2.9万人,死亡率为8.5‰;自然增长率-2.4‰。

民族

截至2007年,鞍山市共有32个民族,即汉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锡伯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僳僳族、佤族、畲族、水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仡佬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拉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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