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之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条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陕西、山东、重庆等地均发布了类似通知。
11月9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强调要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服务基层制度,执业医师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前应当完成规定的支援基层医疗工作任务。
10月28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卫生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其中表示,非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单位书面申请,可以申报,但应在申报年度后2年内按照《山东省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前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完成服务。
10月25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2023-2023年实行过渡期“先评后补”政策:申报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历未满1年的,可申请先参加资格评审,若评审通过,须补足基层经历后发文发证。评审通过后3年以内未补足基层经历的,须重新按照规定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派出6名医务人员赴广西凤山县人民医院定点帮扶。深圳龙华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图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11月15日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这项规定,是基于‘强基层’的理念。高端的医疗人才下基层,能够带动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也能让较高级别的医生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加深对我国医疗卫生情况的整体了解。”
与此同时,邓利强也提出,在政策落地实施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问题:有些医生顾虑自己的专业领域能否在基层有用武之地,有些基层医疗机构则担心短短一年时间内能否给基层医疗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从客观上来讲,更高级别的医生是可以给基层医疗机构带来更宽阔的视野和更新的知识的。基层医疗机构要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欢迎各级医师的援助,带领他们融入基层医疗群体,从中获益;而省市等级别的执业医师也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在奉献中收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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