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每月工资预扣预缴,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预扣表如下(适用居民个人工资
众所周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每月工资预扣预缴,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预扣表如下(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但是在国家税务局[2018]164号公告中,提出了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申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而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
这件事无论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都算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了。最直观的理解就是需要多交税了,因为税费计算合并后,税率门槛上升,比例变大,自然税费就提高了。
那么我们来举个例子!
老王2023年的工资,在减去免征额度及附加扣除、社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且另有年终奖3万元,共计18万元。
一:先按照现行的方式单独申报计算:
到手工资=150000(应纳税额)-150000(应纳税额)20%(适用税率)+16920(速算扣除数)=136920(缴税13080)
到手年终奖=30000(应纳税额)-30000(应纳税额)3%(适用税率)=29100(缴税900)
最后可得金额:136920(+29100=166020(缴税13980)
二:按照2023年实施的合并申报方式计算:
到手金额=180000(应纳税额)-180000(应纳税额)20%(适用税率)+16920(速算扣除数)=160920(缴税19080)
最后根据数据,我们可得合并申报的方式比单独申报多缴纳了5100元的税费!这对于个人及企业是十分不利的,不仅仅是个人工资的缺少,也是企业老板等,在企业分红和薪资年终奖的节税方式的一种改变、或是税费陈本的增加。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单独申报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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