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会宴请亲朋好友吃饭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喝酒。云南德宏,一男子杀猪请客,客人摔倒身亡,家属告上法庭索赔80万,法院判了,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下面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事件始末。
法院审判
村民李某见今年收成好,一高兴就决定杀头猪,宴请几桌亲朋好友到家里来聚一聚。当天请了几桌人,老友康某也是其中一员,就在众人开怀畅饮时,李某突然听见岳父在楼上突然大声喊叫,于是大家伙赶紧上楼查看,结果发现刚才说要到楼上上厕所的康某,因酒后不慎摔倒在台阶上,李某与大家立即先帮康某头部止血,并打120电话。
由于农村离医院比较远,为了争取时间,李某又喊来其他村民,开车赶紧将康某送到医院救治。但康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后死亡,死因系急性呼吸窘迫(呕吐物误吸)和急性酒精中毒。事发后,李某主动给康某家属拿了3万块钱,算是表达一份心意,毕竟康某是因他请客喝酒后而发生意外的。但是康某家属心里可不这样想,他们认为,康某到李某家中喝酒,致使康某醉酒后,因殴打物堵塞呼吸道窒息究竟中毒死亡,李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康某家属请来律师,起诉李某索赔77万余元。
本案中,李某并没有多次敬酒及恶意劝酒行为,也没证据证明康某在饮酒和下台阶时出现醉酒不能自理等危险情形。康某下台阶摔倒是李某不能预见的,即属意外事件,且在意外发生后,李某已经履行了义务,即第一时间积极送医抢救,故李某主观上没有过错,因此李某不应该对没有过错且不能预见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定李某对康某的死亡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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